通用机械设备类(342—金属加工机械制造)

更新日期:2022-06-30 浏览次数:456次

申请人***有限公司与被告***机城厂签订了购货合同。该机械厂将设备送至申请人处,申请人认为该设备均是废旧设备拼接而成根本无法使用。遂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山东省****市人民法院。该院委托我单位对前述事项进行质量鉴定。


衡硕鉴定立即分析案情资料,组织实施了现场调查、取样检测,最后分析说明并出具鉴定意见:
涉案抛丸机风管及辊轴存在焊接质量缺欠;护板材料的化学成分不符合要求,抛丸机的部分部件存在废旧拼接及影响正常使用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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