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相关术语和定义
①检验: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特性是否合格,测量、检查、测试或量测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,并且与规定要去进行比较的活动。
②抽样方案: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合一起,就称为抽样方案。
③检验批: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单位。
④单位产品: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。
2、抽样检验准则
产品的质量特性和判定准则可参考国家相关产品技术标准或合同。因此在技术标准或合同中,必须有对单位产品规定需抽检的质量特性的约定准则。
3、检验批的组成
①单位产品汇集成可识别的批、子批或可交付的其他形式。
②检验批可以与投产批、销售批、运输批相同或不同。但应由同一种类、同一规格型号、同一质量等级且工艺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组成。必要时,供方应对每个批提供足够且合适的贮存场地、正确识别和提取批所需的设备,以及为抽取样本而运送产品的人员。
04样本的抽取
①应按简单随机抽样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中的单位产品。但是,当批由子批或(按某个合理的准则识别的)层组成时,应使用按比例配置的分层抽样,在此情形下,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其大小成比例(详见下方样品量字码表)。
②抽取样本的时间。样本可在批生产出来以后或生产期间抽取。两种情形均应按上一条①所示标准抽取样本。
③若需二次或多次抽样,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取。
(本文内容摘自GB2828。更多关于“正常、加严和放宽检验”、“抽样方案”、“接收性的判定”等内容,可参见GB282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