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硕产品质量鉴定案例——拖拉机(附法院判决结果)

更新日期:2025-09-19 浏览次数:112次

  案件背景

  原告董某某于2019年10月从某农机销售公司购买一台2104A型拖拉机。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故障,包括前桥漏油、离合器打滑、液压系统故障、螺栓断裂等,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。原告认为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故提起诉讼,要求解除合同、退还购车款并承担诉讼及鉴定费用。

拖拉机质量鉴定

 鉴定情况

  法院委托我单位对涉案拖拉机质量鉴定。鉴定结论如下:

  前桥存在损坏;

  液压泵漏油严重;

  关键连接部位螺栓损坏需更换;

  驾驶室无安全带,制动系统失灵,油管外露等安全隐患;

  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低于国家标准。

拖拉机质量鉴定

  法院判决

  经审理,法院认定该拖拉机存在多项质量问题,导致无法正常使用,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支持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。判决如下:

  解除原农机购销合同;

  原告返还拖拉机;

  被告退还购车款14万元;

  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由被告承担。

  本内容已对涉案主体、编号、金额及日期等信息进行模糊处理,仅作内部参考,不得对外公开。

  衡硕检测技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是专业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,提供产品质量鉴定、产品出口认证整体解决方案,业务范围涵盖检测、鉴定、认证、培训、咨询等。以高品质服务提升制造质量、推动行业优化。助力中国制造,成就客户全球化战略。联系电话:021-51860170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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